公共營養師是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職業之一,是應社會、市場的需要而產生的職業技能人才,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從事營養指導、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促進社會公眾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
培訓對象
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的培訓對象主要是:食品、營養品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等院校營養相關專業的授課老師;營養學、醫學、護理、食品、生物、烹飪、酒店等相關專業的大學畢業生;醫療衛生單位、VIP美容機構、營養診所、大型餐飲企業、高檔酒店等機構的中高級管理人員;行政總廚、高級廚師以及有志于從事私人營養顧問行業的社會精英人士。
報考級別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為四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三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二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營養師培訓教程(上)
營養師培訓教程(上)(2張)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3)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萍耙陨蠈W歷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萍耙陨蠈W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萍耙陨蠈W歷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一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新職業試行期間: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
考評辦法
1、按規定的時間完成規定學習學時;
2、領取準考證。
3、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
4、理論考試、技能考試均達60分以上者,由商業飲食服務業發展中心及全國商務人員職業技能考評委員會頒發營養師證書。
5、有一科達不到60分者,視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報補考